2009年5月19日,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,研究部署鼓勵汽車、家電"以舊換新"政策措施。會議決定,對符合一定使用年限的中、輕、微型載貨車和部分中型載客車,適度提前報廢并換購新車的,將獲得財政補貼,補貼金額原則上不高于同型車單輛購置稅。
2009年以來,受國家相關政策刺激,乘用車,特別是微型客車快速增長,使得整個乘用車的發(fā)展呈現回暖的態(tài)勢,形勢喜人。雖然之前出臺的"汽車下鄉(xiāng)"政策中為扶持輕型汽車業(yè)發(fā)展而提出了以三輪農用車、低速汽車置換輕型汽車的方案,但是由于涉及對用車者的管理、置換的成本以及補貼受益人身份認定等因素,因此其實際效用極為有限。1-4月商用車繼續(xù)呈現下滑態(tài)勢。
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,國務院常務會議及時提出了新的刺激措施。此次涉及的范圍包括中輕微型貨車、部分中型客車。
目前商用車中,載貨汽車占比超過90%,而客車的占比不足10%。在載貨車中,中型車占比8%,輕型車占比64%,微型車占比22%,三者合計近94%,因此相關的刺激措施基本涵蓋了載貨車的絕大部分。
在客車中,中型客車的占比只有15%左右,而占大頭的輕型客車等不在補貼范圍內,因此預計相關措施對客車業(yè)的效用將會明顯低于載貨車業(yè)。而且此次"以舊換新"沒有像"汽車下鄉(xiāng)"那樣對換購者的身份加以限定。
然而需要指出的是,首先因為是"以舊換新",因此必須先要有舊車才能享受相關的補貼。其次雖然國家希望通過這樣的措施來拉動相關汽車的發(fā)展,但是由于這些車型主要是"投資品",因此適度提前報廢并換購新車,對于購車者來說將會與是否能有"回報"直接掛鉤,也就是說如果未來購車者找不到活,掙不到錢,那么他就沒有換購的動力。
因為畢竟此次換購補貼的比例確定為不超過同車型單車購置稅,以一輛售價10萬元的輕型車為例,補貼在1萬元左右,換購者還需為此支付9萬元,那么他肯定會全盤考慮投入和收益,而不會僅僅因為有"微薄"的補貼就貿然出手,畢竟在經濟處于不景氣狀態(tài)時,大家對支出還是極為謹慎的。
綜合分析可見,雖然國家對商用車的發(fā)展出臺了相關的刺激措施,但是其效用究竟如何卻還有待觀察。